我國早在 1988 年就制訂了 GB9683-1988《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要求食品包裝袋中甲苯二胺含量不得超過 4ug/L(4%乙酸)。而GB/T5009.119-2003《復合食品包裝袋中二氨基甲苯的測定》,該方法檢出限為 2ug/L(沸水)。
而關于塑化劑,GB/T 21928-2008《食品塑料包裝材料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規定了食品包裝袋中 16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含量檢出限均為 0.05 mg/kg。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SN/T2037-2007《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成型制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遷移量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規定了 4 種食品模擬物中 DEP、DIBP、DNBP、DNPP、BBP、DEHP、DNOP的檢測方法,該方法的測定低限為 2.0 mg/kg。
我國 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 DEHP、DINP、DBP 可以按生產需要使用量用在塑料、涂料、橡膠、黏合劑生產中,但僅用于接觸非油脂性食品的容器,不得用于接觸嬰幼兒食品用的材料,且特定遷移量/最大殘留量(SML)分別為 1.5 mg/kg、9.0 mg/kg、0.3 mg/kg,DIBP在 PVC 中最大使用量為 10%。該標準將添加劑的品種擴充到 987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由 3 種變為 8 種,被限令“僅用于接觸非脂肪性食品的材料,不得用于接觸嬰幼兒食品用的材料”,并明確了特定遷移量和最大殘留量。
我國在食品包裝袋標準法規上應與發達國家看齊,學習發達國家經驗,及時通報國外標準的變化,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在日后的此領域科研過程中,食品模擬物的適用性、穩定性及新的食品模擬物體系仍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以解決食品包裝袋檢測分析、政策法規、質量安全監管等相關建設的當務之急。